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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首都巾帼志愿者”登记注册活动通知
2006-05-29

区“巾帼建功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各街乡妇联:

为了贯彻全国妇联等部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》,激励广大巾帼志愿者更好的服务社会、服务“人文奥运”,北京市妇联在首都之窗开展了“首都巾帼志愿者”登记注册活动,并将于2006年6月举行首都巾帼志愿者工作会,在会上表彰一批“首都巾帼志愿者”和“首都巾帼志愿者服务队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“首都巾帼志愿者”登记注册活动

(一)登陆方式:
  直接输入网址
  http://www.beijing.gov.cn/bss_cx/fljgzyz/index.htm
  2、进入首都之窗网站,在“民意征集”中可以找到首都巾帼志愿者的注册界面。

(二)登记注册时间
  5月11日至6月10日

(三)相关要求
  1、各街乡妇联和各成员单位组织发动巾帼志愿者在网上进行登记注册。
  2、不方便上网的巾帼志愿者可由他人代替注册或统一填写纸制表格,并将表格于6月8日前交至区妇联事业发展部。

二、“首都巾帼志愿者”和“首都巾帼志愿者服务队”评选表彰

(一)评选条件
  1、思想品质优良,有积极进取心;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表现出高度的服务热情和较强的服务能力。
  2、根据自身意愿和条件,成为志愿者后能够坚持志愿服务活动,并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。
  3、热爱公益事业,不怕困难,甘于奉献;所从事的志愿服务项目受益面大,有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。

(二)评选方式
    1、北京市妇联成立了“首都巾帼志愿者”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评选表彰审核工作。
  2、全市共表彰100名首都巾帼志愿者和20支首都巾帼志愿者服务队。朝阳区有6名优秀巾帼志愿者和1支优秀巾帼志愿者服务队表彰名额,请由各街乡妇联、各成员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“首都巾帼志愿者”和“首都巾帼志愿者服务队”。
    3、推荐的“首都巾帼志愿者”和“首都巾帼志愿者服务队”将被授予 “首都优秀巾帼志愿者”和“首都优秀巾帼志愿者服务队”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。

(三)具体要求
  1、各街乡妇联、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工作。要从已经登记注册的巾帼志愿者中推选,推荐要注意各层次、各年龄层以及从事不同志愿服务的志愿者的分配比例。
  2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“首都优秀巾帼志愿者”和“首都优秀巾帼志愿者服务队”推荐表,推荐表一式三份,需打印并提交电子版。
  3、请于2006年6月2日前将推荐表(推荐表上的主要事迹要求400字左右)报送区妇联事业发展部。
  联 系 人: 苏万琴
  联系电话:6509.9406
  传    真:6509.9402
  邮    箱:womenchy@china.com
  政府内部邮箱:suwanqin@chy.egov.cn